铜川市出台建设丝路金融科技产业园支持政策
发布于:2020-06-04 14:36   来源:铜川日报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建设丝路金融科技产业园的意见》,从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引导激励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高质量建设产业园,更好发挥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是建立产业园工作专班,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统筹做好金融招商、金融改革创新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规划部署。二是对入驻产业园的地方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上市公司入驻企业,市金融办将自身承担以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赋予的审批服务、监督管理等职能委托至市新区管委会。三是对入驻产业园的地方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实缴注册资本(财政性资金除外)给予相应落户补助。四是对入驻产业园的地方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上市公司入驻企业在市级和新区5个纳税年度的一定比例税收留成,均由产业园建设主体企业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招商。五是对通过金融招商入驻产业园的企业,给予连续3个纳税年度一定比例的房屋租赁费用补贴。六是对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为我市企业累计提供融资额度以及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给予相应补助。七是对入驻产业园的上市挂牌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铜川市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管理办法》《铜川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落实奖励等扶持措施。八是对涉及产业园金融招商且纳税登记在我市的企业,开展重大投融资面临资金困难等问题或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由产业园工作专班通过“一事一议”给予扶持或奖励。九是落实人才服务政策,对在入驻产业园企业就业的高端金融人才,通过人才公寓解决其在铜过渡性住房需求,还可按照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享受人才奖励、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十是支持在产业园设立金融法庭,提升金融案件审判质效,通过分析评估金融态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导规范金融行业行为等方式,有效发挥司法对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职能。


责任编辑:马媛